重庆印发市级应急物资办理方法(暂行) 规则物资10小时内运抵灾祸发生地

  6月8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应急办理局得悉,日前该局印发《重庆市市级应急物资办理方法(暂行)》(后简称“方法”),旨在全面加强市级应急物资办理,进步防备和处置事端灾祸和自然灾祸应对才能。

  方法共有八章二十七条,内容触及总则、物资储藏规划和收购、物资储藏办理、物资调拨等方面。

  方法规则,市级应急物资储藏实施什物储藏和协议储藏。其间什物储藏采纳以市级应急物资主库储藏为主,以市级应急物资万州、黔江、涪陵、永川等片区分库储藏为辅,以区县(自治县)或物资运用单位代储(监控)点为弥补的方法进行。

  在物资储藏办理上,要对储藏物资实施封闭式办理,专人担任,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办法。库存物资应设有标签,标明品名、标准、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刻等,并依照类别存储放置,堆放规整,留有通道,禁止触摸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在物资调拨方面,应依照“就近就便、储新发旧、保证急需”的准则,合理挑选应急物资调拨地址和种类。灾祸事端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或运用单位应首要运用本级储藏物资,本级物资储藏缺乏时,可申请运用市级物资。

  市减灾中心应依据市应急办理局确认调拨的物资种类和数量,及时告诉相关区县(单位)到指定地址收取,保证10小时内将物资运抵灾祸发生地,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发运状况报救灾和物资保证处。

  据了解,市级应急物资分为收回类物资和非收回类物资。收回类物资是指可以重复运用的物资,如救援救灾配备、设备、东西,帐子、移动厕所等;其他物资为非收回类物资。

  其间,未运用或许可收回的市级应急物资,由运用区县(自治县)应急办理局或运用单位做收回,经修理、清洗、消毒和收拾后,依据要求准时送回市减灾中心或计入区县(自治县)本级应急物资账目。

  5月29日,重庆市应急局与市水利局在中心防汛抗旱物资重庆库房举办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及办理功能交代仪式,两边签署了防汛抗旱物资交代书和中心防汛抗旱物资重庆库房办理运用权交代书。

  交代书清晰市水利局现储藏办理的约1亿元中心、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和中心防汛抗旱物资重庆库房办理运用权移送至重庆市应急局。

  据了解,中心防汛抗旱物资重庆库房共投入6500万元左右,物资由国家防总一致收购、装备、调度,分防汛抢险物料、防汛抢险器件、防汛抢险机具、应急照明设备、找水打井洗井设备、供排水设备、喷灌设备、发电设备等8大类,有冲击舟、装载车、抽排水设备、打井设备、发掘设备、发电设备、照明设备、土工布(膜)、编织袋等60余种物资,大多数都用在支撑西南及全国其他省区遭受严峻洪旱灾祸区域展开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大众等应急所需。

  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库房4个,包含璧山库房、万州库房、涪陵库房及黔江库房,由市防指一致收购、装备、调度,到现在,保质期内物资价值6200万元左右。